(三)考试方法和时间
1.专业课考试分专业技能加试、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占2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其中说课占30%,综合素质占10%)。理论课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说课占40%,综合素质占20%)。百分制按比例折算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者取面试分数高者。
2.进行专业技能加试的专业为招聘计划中除理论课(包括中文系、数学系、教育系、政史地系等招聘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
3.报名通过人数与各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5:1,特殊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4.考试时间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及更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