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参加市政府安排的综合或专题考察,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阅读市政府有关文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资料;
3、根据项目或课题约定,获取相应工作经费及薪酬;
4、对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市政府顾问,按照有关规定可获连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或企业给予的报酬或奖励,招商引资成功的,按照连州市招商引资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5、特邀列席连州市政府有关会议,应邀参加有关重大庆典活动,享受贵宾礼遇;
6、应邀来连州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项目论证时,由连州市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条件;
7、申请解聘;
8、按协商规定享受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