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9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网上缴费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