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后勤服务人员(列入本部后勤服务人员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属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8:45—11:50;下午14:45—17: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3室),联系电话:5835203,联系人:肖生。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填写《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其中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通过报名后即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6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清新区委组织部(http://qxzz.qingxin.gov.cn/)和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区委组织部和清新区人社局张榜。
3.地点: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区人才市场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部(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按常规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福利待遇
待遇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给付,试用期为3个月。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