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合格线5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然相同的,则按是否符合“优先”条件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