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