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预算制度流于形式,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处置随意性比较大。对实际支出与预算之间差异以及未列入预算的特殊事项,没有履行特别的审批程序。
2.授权审批制度不明确。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对所有资产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授权。一些单位没有制定这一程序,不能有效的防止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错误、舞弊与违法行为。
3.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与财务核算脱节,造成账实不符。
4.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健全,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实行粗放管理,一般只在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建立相应的台账。
5.不重视对设备的保养或用修理来替代保养,无形中缩短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6.盘点制度不健全。
7.内部监督制度不明确。没有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