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安阳市范围内户籍(含各县区);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龙安区范围内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报考初中英语专业者需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需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安阳市(含各县区)范围内已在编的正式教师;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