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5.必须是目前在岗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