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
1、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在纵向水平杆上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l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杆长的0.4倍,且不应大于500mm。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50m以下(含50m)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50m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
二、一般脚手架检查与验收程序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l0~13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与大雨后。
(6)寒冷地区土层开冻后。
(7)停用超过一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2、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