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桐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8名。
一、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共7个,均为全供事业单位,分别为回龙乡中心校、黄岗镇中心校、毛集镇中心校、平氏镇中心校、安棚镇中心校、安棚化工专业园区中心校、程湾镇中心校。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共48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桐柏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师范类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往届毕业生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往届毕业生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一经录取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英语职位的,所学专业或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报考其它职位的,所学专业或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学科相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已被招聘为桐柏县在编教师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网、桐柏政务公开网、桐柏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桐柏电视台、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17:30
地址:桐柏县市民之家2楼人才中心窗口(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东400米)
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各1份):
(1)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桐柏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人员除须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该招聘职位数额。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主要是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社会时政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对符合加分条件(“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等)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四)面试(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聘请异地评委,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八年级所报学科教材,小学教师试讲内容为四年级所报学科教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放弃选择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选择岗位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单位至少服务5年方可流动或申请调动。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组织领导
在桐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桐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