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雾霾红色预警期间,建议各企事业单位可视情况采取弹性工作制,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不可否认“实行弹性工作制”这一举措在重度大气污染的天气里,确实对公众健康能起到某种程度上的保护作用。但是,对于这种“弹性工作制”的积极价值,我们要客观评价,不可高估。
据中国气象局统计,2015年我国大范围持续性雾霾共出现11次之多。在这种雾霾早已常态化普遍化的情况下,“弹性工作制”规避雾霾危害的局限性非常明显。另一方面,“弹性工作制”不可能完全代替作为主要工作方式的“定时工作制”,且也并非所有工作岗位都能实行“弹性工作制”。
从大气污染治理的角度看,“弹性工作制”之类措施,也只能算是一种消极被动性的治标措施,绝非治本之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对制造雾霾的主要污染源动真格治理,从而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总量,才能真正解决雾霾问题。因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全社会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企业角度来讲,应该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企业至少应该公布自身的污染物和危险废弃物排放,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从民众角度来讲,也要从自身行动起来,尽量能够绿色出行等。
其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眼前来看,必须在法律层面对任何超标违法的污染排放主体,实施最严厉的惩罚,构筑有威慑力的治污惩戒机制;
最后,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从长远看,必须在社会发展层面,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性改革,真正将“转变发展方式”从空洞的口号落实为切实的行动,彻底改变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方式、推动社会经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全面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