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并报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到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一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大理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属单位)在职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人员。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选调6名。
三、基本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各岗位要求详见《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4、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
5、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选调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7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联系人:杨振华。联系电话:0872-231902218808726659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三份(同时上交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照片)。
(二)资格审核及选调计划裁减
1、资格审核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2、报名资格复审结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等额裁减或取消。
3.资格审核合格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考核考察三部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40%+考核考察成绩×20%。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从事选调职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选调过程。
3、考核考察。考核考察总分100分,主要考核考察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惩和廉政情况以及岗位匹配程度等。
4、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面试工作拟于9月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考核组织。笔试、面试由州人社局、工商局及相关监督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核考察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实施,若被考核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召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州人社局审核。原则上综合成绩第一名为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考核考察成绩高者胜出。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将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配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加选调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选调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选调资格。
(三)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由州纪委派出相关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州工交纪工委:0872-2428057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选调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二)报名后,为方便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体检期间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三)本公告由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说明书》;
2.《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