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构,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城市第二高级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项城二高教师26名,均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下岗位,各岗位招聘人数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坚定;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或被单位辞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已取得“特岗教师”资格,服务期不满的;
6、其它不适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24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信息。
报名地点:项城市教体局招生服务大厅(教体局大门北侧)。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郭校长18603875366刘科长13503945669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填写《项城市公开招聘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3、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6年8月26日18:00前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3(其中地理、生物两科为1∶2),低于比例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与教育教学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村任职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否则不享受加分待遇。
3、面试(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其中地理、生物两科为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与组织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养。
采用异地考官面试。面试时每人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和答辩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8月28日。请关注项城市政府网站公告。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及时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其中,综合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项城市教体局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项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项城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等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岗位管理,纳入事业编制。
(七)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全额供给。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教体局、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监督电话:0394-4319091(市教体局纪委)0394-4625919(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项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