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物选择是移植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选择的标准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1.一般情况
①移植物本身必须是健康细胞、组织或器官,在形态和功能上都没有异常发现;
②供者无传染病(尤其是艾滋病和肝炎等)或相关感染、无代谢病和恶性肿瘤(原发性脑肿瘤除外),全身重要器官的功能正常;
③供者与受者的年龄应相仿,尤其供者应小于受者;但在生命器官移植时,供者年龄最好在10~50岁之间;
④供者器官与受区的大小应相接近,尤在心、肝、肺等原位移植中,供者与受者体重相差不能过于悬殊,否则就植入困难或者不适应。
2.ABO血型相容
一般临床输血的ABO选配原则也适用于移植,O型受者只接受O型移植物;A型受者接受A型或O型;B型受者接受B型或O型;AB型受者接受范围较广。一般情况下,不管是活体移植物还是尸体移植物,血型不相容就不应该进行移植。
3.HLA相容性
供者与受者之间HLA相同的位点越多,相容性就越好,长期存活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临床移植的绝大多数是同种移植,在非直系血缘关系的人群中,几乎不可能发现HLA完全相同者;只要能发现1~2个HLA位点相同,就比HLA完全不相同者之间的移植成功率大得多。如果有可能,移植物的供者最好是近亲(例如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姊妹等)的健康志愿者,这样可以在移植前对双方较全面的检测和交叉配合试验,还可能有选择的余地。如果等待尸体器官,检测HLA的困难性增加,选择的机会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