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教师180名。
1、初中30名。其中:物理10人、化学10人、生物5人、地理5人。
2、小学130名。其中:语文40人、数学40人、英语30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信息技术5人。
3、幼儿园2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6、未就业人员。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具有初中及以上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时可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所学专业需与申报学科相一致,且一经录取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具有小学及以上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就业派遣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2016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登记表》。
报名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和身份证识别。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的,空出的计划依次调整到超出1:3比例人数多的本学段学科,若本学段各学科比例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依次调整到超出1:3比例人数多的其他学段学科,若各学段学科的比例均不足时,空出的计划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等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星江路与工业路交叉口)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
面试内容范围:初中使用八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其中化学使用九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小学使用四年级上册现行执教版教材;幼教使用大班上册幼儿园现行执教版教材。
若同一学科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加权系数(同一学科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教体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制订分配方案,然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任组长,副县长陈曦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人社、教育、编制、财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王书建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同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监督电话:0377-68989662
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