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或能取得毕业证的相关证明)等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关系的转迁手续。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向学校请假(写信并附有效证明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0335-8076333),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办理的党、团组织关系分别开到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
三、户口关系是否转迁由新生本人决定。如果转迁户口关系,河北省内生源需携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原件,河北省外生源需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姓名用字一致)。秦皇岛校区和昌黎校区入学的新生户口迁往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157号;开发区校区入学的新生户口迁往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新生报到入学时将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或“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交到学校安全工作处。
四、档案由本人自带或原就读学校寄发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邮政编码:066004)。
五、新生入学时须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六、学费、住宿费交纳标准与方式:
1、交费标准
(1)第一学年学费(其他学年学费在每学年初交纳):体育、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其他专业3500元/生·年。
(2)第一学年住宿费(其他学年住宿费在每学年初交纳):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200元/生·年,按实际住宿条件及规定标准收取。(注:开发区校区除艺术学院女生外,其他新生住宿费到校后收取,缴费通知单中不含住宿费。)
2、交费方式
新生于9月1日前凭缴费通知单交学费、住宿费,具体方式与流程见“关于通过工商银行缴纳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注:在工商银行缴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工商银行咨询电话:0335-3298005,3298006,3298008;
学校财务处咨询电话:0335-8060371。
3、被录取的河北省外新生因暂未实现工商银行柜台全国联网交费,不能在新生所在地工商银行柜台缴费,请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缴费。(具体方式与流程见“关于通过工商银行缴纳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4、交费时注意核对个人缴费信息,索要缴费凭证或将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即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5、新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者,请按下面提示信息办理汇款:
收款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帐 号:1300163560805000411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七、自愿项目交费标准与方式:
根据国家、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新生本着自愿购买原则,可购买由学校统一准备的行李备品、教材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交费标准
(1)教材:500元/生,学校将根据本人教材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在毕业前予以多退少补。
(2)行李备品:学校已为新生代购了由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统一组织招标,质检合格的公寓床上用品。新生入学时自愿购买。
整套购买:475元,包括:棉被、棉褥、床单两件、被罩两件、枕套两件、枕芯、床垫、毛巾、枕巾、蚊帐。
仅购买三件套:174元,包括:床单、被罩、枕套各两件。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00元/人。(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交费方式
新生报到时行李备品费直接到行李备品收费处交费领取,教材费、保险费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
八、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对新生进行体检。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昌黎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关镇四街河东113号
开发区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联系电话:0335-8076333 传真:0335-8076333
学校网址:http://www.hev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