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人社局视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016年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