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报考中小学教师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岗位需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且与所学专业相近,除体育、美术、音乐外,报考其他专业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