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