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考函〔2016〕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本单位考生报名条件和依据材料,做好本单位考生报名组织和服务工作。
一、 确认范围:
市南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委托原市南区人才交流中心、市南区劳动代理中心存放人事档案,或在市南区工作并缴纳社保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定于2016年8月3日,地点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5号窗口,电话:66776879)。请带电子版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
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