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师的合理流动,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良好氛围和良性竞争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公平竞争意识,使县城中小学校师资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和加强,进一步增强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窗口性示范作用。经县委、政府同意,今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所需教师进行公开择优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学校、岗位及要求
(一)一中岗位数: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历史1人;
(二)恩乐镇中学岗位数:初中语文1人,初中物理1人;
(三)县直属小学岗位数: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3人,小学科学2人,小学体育1人;
(四)县幼儿园岗位数:幼教8人。
所有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及范围
本县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恪守公民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师德高尚,具有团队精神。
3.任教5年以上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幼儿园学科岗位教师,须具有音乐、美术特长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美术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2)报考小学学科岗位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其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报考初中学科岗位教师,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4)报考高中学科岗位教师,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中学及其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当年不任课的。
4.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2日。
(二)报名地点:镇沅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2张免冠小一寸正规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夫妻分居人员还需提供配偶进入现单位时间证明。《镇沅县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在“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镇沅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
(四)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6年8月18日。
发放地点:镇沅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不低于3:1,个别学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进行岗位调剂。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试题总分共100分。考试科目分为4个类别:公开选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以幼儿教育指导纲要为依据重点考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要求等;公开选调小学和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考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9日。
笔试地点:镇沅一中。
笔试成绩将于8月20日左右在镇沅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8月21日公布,请各考生自行到教育局人事股查询。面试满分100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方式,其他岗位采取说课方式。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3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分。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给予夫妻分居(指夫妻双方均为国家工职人员,夫或妻有一方在城区工作)人员适当照顾,按照夫妻分居每年1分进行照顾。
六、拟聘结果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镇沅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署真实姓名举报反映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查实不宜调动聘用的,取消调动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公开选调对象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由调入学校按现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用,不服从高职低聘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公开选调,返回原单位工作,所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879-5811219、教育局0879-5815109。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