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关于动员高校新生入户的工作函》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建议学生能积极响应并遵循公安机关户随人走的管理原则,尽量将户口迁入学校,以便于在校就读四年中的学习、生活管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请自原选择,不作硬性规定)。入户时间为当年开学至10月20日前,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毕业后方可将户口迁出学校,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在毕业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户口迁出学校。
温馨提示:根据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部分用人单位的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应由学校迁出,才予以签订相关用工和入户手续,是否迁入户口请慎重考虑。
一、凡省外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在报到时不得延缓交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省外新生请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用笔写明学院、专业班级、手机号码、学号和身高)、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入的新生在交户口资料时,还需收取学生本人填写的《入户申请书》一份(申请模板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交由各班班长。
二、凡本省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请入学后进入保卫处网页下载《入户申请书》,填写签名后,一同与身份证复印件(省内新生请在在身份证背面用笔写明学院、专业班级、手机号码、学号和身高)、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交由各班班长。
三、班长收齐整理户籍资料后统一填写表格1《贵州大学新生入户登记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表格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并以其为封面,将全部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院统一上交到保卫处户籍科集中办理。
四、农村籍新生在交户口资料时,还需收取学生本人填写的《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申请》一份(申请模板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
五、户口迁移的同学需交办理身份证费用40元(派出所办证时单独收取)、照身份证相费用20元(照相馆收取)交给所在班级,由班级统一集中交保卫处户籍科,保卫处统一集中办理身份证及户口迁入手续。
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籍贯、出生地、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内容必须齐全无误,身份证编号必须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所持户口迁移证应盖有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七、新生户口迁入本校统一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松山派出所)。新生入学户籍办理具体事项及流程,请上贵州大学保卫处网页服务指南查询。
八、不需要办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入学后在表格2《贵州大学不办理户口迁移名单》上签名,确认户口不迁入学校(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此表),并以其为封面,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签名后(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版)与填写的表格3《贵州大学新生户籍未入户名册》(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此表),一同交到学院(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版),由学院统一交到保卫处户籍科建档。
网址: http://sec.gzu.edu.cn/html/index.htm
贵州大学保卫处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