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1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9月24日 | 上午 |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 |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25日 | 上午 |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下午 |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考点设在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三)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方法
该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二)网上报名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我市一建报名仅限接受工作单位在连云港地区(含县区)或户籍所在地为连云港地区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网址:zg.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7月25—8月5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6日—8月9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内西侧窗口(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
网上支付时间:2016年7月25日—8月10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85835215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11913、85826670。
(三)凡新考生报考一建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级别里选择“04考全科”。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备齐下列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须写明:×××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年。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不再单独开具工作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
4.符合工作年限的参保证明。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级别里选择“01增报专业”,填写基本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证书编号页及证书信息页均需复印);
(五)对于往年参加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不含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并参加现场审核),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6年9月16 -23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www.lygkszx.com打印准考证。
2.发票领取:如需开具发票,可持本人身份证于考后一个月之内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不负责任何培训及教材征订。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