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辨析
1.利得和损失的定义: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我们可以发现利得与收入、损失和费用的定义非常相似: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有时候
不小心知道了一些事才发现那些自己所在乎的事情在别人眼里是那么可笑
要等到看透了一些物才懂得世事变迁人心冷暖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净收益(没有利得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部分的利得和损失)
3、部分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概念差异分析:
(1)利得、损失强调的是“非”日常活动,而收入、费用则是产生于日常活动;
(2)利得、损失强调得是“净流入”、“净流出”的概念,收入、费用强调的是“总”流入“总”流出的概念。
此外,企业的日常活动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由于行业性质的差异,不同企业的日常活动也不相同。通常的工业性企业,其日常活动多为采购、生产、销售,此外,投资也是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而对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较为典型的为固定资产的处置、捐赠收支、债务重组等。
二、利得与损失的分类
利得和损失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换言之,利得和损失会分别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或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和利润表中。
利得或损失具体会涉及到非常多的业务:
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包括的业务有:盘亏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盈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的利得或损失等。一般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
有时候
不经意发现了一些人才明白你把他们放心里而他们却可以转身就把你遗忘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一般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常见的业务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时投资方按应享有的份额而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
三、利得、损失的尴尬地位
在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要素。这与原准则并无不同,但新准则中对六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并且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
由于我国会计界已经习惯于六要素,因此对于利得和损失并没有单独作为一个会计要素,而是分别作为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子要素来体现的。我国基本准则的这一做法,不同于美国会计准则的独立要素概念,也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中将其分别作为收入和费用的子要素的方式。
这种做法,体现了我国会计实务界的一个非常尴尬的现实,那就是市场的不成熟和诚信道德的不足。
新会计准则体系建立过程中,一个核心思想是建立“资产负债表观”以取代过去的“利润表观”,然而证券市场依然习惯于利用利润表来制造“热点”、“题材”,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方式将其纳入到收入和费用的子要素中,则至少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某些不良用心之人的工具。
因此,在基本准则中,明确将利得和损失作为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子要素。在利润表中,利得和损失虽然是构成了企业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但是却是将其与企业的营业利润分离开来。在资产负债表中,利得和损失与企业的留存收益区分开。这种特殊的形式,目的旨在提示报表使用者对其进行特别关注,以作出合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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