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合肥考区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采取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因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审核效率,特采取分时段审核方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自负。现将具体资格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务必于按照本人预约的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未在预约时间的考生均不受理,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严格遵守。
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审核时间:8月3日、4日、5日、8日、9日,共五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16:30)。
资审通过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交费,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2、审核地点: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负一楼。
3、温馨提示:资格审核点位于老城区,门口无停车位。因夏季炎热多雨,请各位考生注意携带雨具及做好相应防暑防晒措施。
三、考生资审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 非增项的考生需携带《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名并单位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条件中所需的相关材料;
2、 增项的考生需携带《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名并单位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报名条件中所需的相关材料;
3、 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第1、2条中规定的所需相关资格审核材料。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