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此项考试定于2016年9月24日、25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09:00到8月4日16:00,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24:00。请需要报考该项考试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进行网络报名和缴费。考生在报名或缴费的操作过程中碰到问题可到楚雄州考试中心(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四栋四楼)请工作人员帮助完成。
联系咨询电话:3375119、3369409。
有关该考试的具体报名条件、成绩查询及管理、证书办理等相关事项请查询云人社考〔2016〕27号(下附)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3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以及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定义,请以云南省建造师协会解释为准。
(二)在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必须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试。
二、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全部达标后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后办理领取证书事宜等。各州市在网络初审、考试合格后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严格审核报考条件。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09:00—8月4日16: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24:00。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6年度的考试于9月24、25日举行。
9月24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我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参加考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
关于“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解释: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四)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五)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各科试卷总分的60%(即每个科
目均达到该科目试卷满分的60%)的考生必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地点是考生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审核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请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按人社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规定,将取消相应科目的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一)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二)有效期内身份证;(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四)其他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在复审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式各1份。
五、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审核点”。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地产估价师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建计〔2016〕345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61.00元/每人每科,主观题70元/每人每科。
七、考试咨询
考生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并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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