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额度: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的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以百为单位;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综合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贷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
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3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四)贷款用途
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均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2.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秀峰区。
3.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若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区;②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③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④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5.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6.以下情况不允许贷款: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6)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
三、申请贷款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预申请
(1)已经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生信息已录入预申请系统。
(2)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
(3)历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首贷。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在读高校,由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
2.贷前培训
(1)贷前培训内容: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讲解、支付宝操作讲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知识讲解、还款说明、诚信教育、学生现场答题,要求正确率达80%以上。
(2)培训时间:2016年8月1日至9月20日止,每周一上午9:00—12:00。
(3)培训地点: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秀峰区教育局四楼401室)。
3.办理流程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先“注册”再“登录”,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和个人资料,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确认。
(2)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贫困证明。
(3)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此项工作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否则贷款合同无效)。
(5)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帐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牢记密码确保个人账户安全。
(6)11月进系统查看贷款状况。
(二)再次贷款学生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
2.办理流程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个人资料及申请信息,并提交。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确认。
(2)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开具家庭贫困证明。
(3)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并捺印,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借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此项工作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否则贷款合同无效);
(5)11月进系统查看贷款状况。
四、贷款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是填写齐全、准确,借款人签字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贷款学生页、共同借款人页,续贷学生只需审核户口本原件);
(四)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复印有学生详细情况的相片页和注册页;
(五)高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和下一年度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清单原件;
(六)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及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其中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必需有:低保、下岗失业、残障等证件;无以上证件提供村(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并有街道办和秀峰区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必须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导出,自行下载空表填写的无效;
(二)续贷和通过预申请学生的贷款申请表无须进行资格认定。
(三)为增强贷款学生贷款知识和还款意识,首贷学生需进行贷款知识考核,考核内容以贷前培训内容为主,以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贷款申请。
(四)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书写工整,必须与系统、合同信息一致。签订合同后,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涉及内容,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签订合同,不得直接在合同上涂改,涂改的合同失效。
(五)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六)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拨打电话95593或持本人身份证到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
(七)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0773---2886219 (热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桂林市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