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2016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请拟聘人员办理下列事项:
1.拟聘人员将个人档案调到港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先了解清楚自己档案存放在什么地方,然后到港南区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并于7月26日前调达。)
2.拟聘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
3.拟聘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出具计生情况证明,由考生携带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港南区卫计局(原计生局)六楼会议室核准。计生证明核准时间为2016年7月20-22日(22日上午11点截止)。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包括已婚的考生、配偶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决文书(已婚的考生);
(2)计生服务手册(生育证)、孩子出生证;(已婚已育的考生);
(3)放环证或结扎证(已婚已育的考生);
(4)如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有关发票;(违法生育的考生)
(5)所在单位及乡镇计生服务站提供的婚育证明。(港南区外户籍考生须经当地县级卫计局审核盖公章)。
所有材料均交到港南区卫计局(原计生局,联系电话:0775-
4326784),考生计生情况由港南区卫计局审核后作出结论(材料1-4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材料5需提供原件)。代课类考生不再审计生材料。
4.拟聘人员提供详细简历和个人自传。
5.拟聘人员准备好档案袋装好自己的材料并在封面写上相关材料的目录,材料装订顺序:个人简历--个人自传一派出所证明。
请各位拟聘人员在7月22日前把上述第2、4项材料交到港南区招聘单位所在学区办(报考高中岗位的交报考高中)。联系电话:江南学区办4321169,桥圩学区办4787066,湛江学区办4891558,东津学区办4673663,木格学区办4712029,八塘学区办4772795,新塘学区办4329299,瓦塘学区办4840903,木梓学区办4692289,港南中学4337658,桥圩高中4782079,木格高中4712202。
请各位考生于阅读本公告后及时用本人手机回复短信到我区教育局梁老师手机(15278276081):“报考XX学校XX岗位考生XXX已阅公告”,并按时提交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75-5903178
2016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6年7月18日
附件:2016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核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gjy.net/show.aspx?id=10610&cid=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