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公示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嵩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将嵩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笔试成绩公示
1. 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嵩明县第四纪工委:0871-67924684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3. 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查分申请(申请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准考证号、考场、笔试成绩、考生电话号码)进行查分,查分联系电话:0871-67923537。
二、 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请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报考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1.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3日9:00——17:00
2. 资格审查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东风东路314号市委党校大树营校区六楼
3.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7月20日前),按报考岗位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交本人签名按手印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4.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资格审查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