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隶属音乐学院,专业代码130201,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语种不限,艺术类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音乐学的基本理论素养、专业基本知识、具有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并能创造性的应用这些知识,能在社会文艺团体、文化媒体等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主科、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意大利语语音、形体训练、音乐表演心理学、音乐美学、艺术概论、艺术实践等。
就业方向:在艺术学校、普通中等学校、文艺演出团体、艺术馆、文化馆、文化传媒、企事业文化宣传、社会培训机构等单位从事音乐表演、指导、教学、管理和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