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补充一线灭火救援执勤力量,重庆市忠县消防大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从事公安消防部队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公安专职消防队员11名。(从事现役消防官兵同样的执勤、灭火和救援工作,非编制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
(二)男性,忠县户籍人员,或在忠县工作2年以上的县外户籍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征兵体格检查标准;年龄在18至28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党员、大学生或者具有文秘、计算机操作、体育特长的优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安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实际工资2200元,设绩效考核;包吃包住。
(二)公安专职消防队员每月安排8天轮休。
(三)在消防部队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可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颁发证书。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公安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 7月24日(星期日 )上午09:2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2.报名地点:忠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26号,咨询电话:13896311945 王警官)。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数量限报30人,报名时须持本人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专业技能的可提供相关证书(如退伍军人复员证、消防技能等级证等),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两个月以内照片)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用信封装好并注明姓名),以及政治审查表(见附件,请下载政治审查表填写后需当地派出所盖章)。填写《忠县招聘公安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本简章由重庆市忠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忠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