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试中,有些用人单位会问一些涉及应试者个人隐私的问题,诸如“你有男朋友吗?”“你赞成婚外性行为吗?”“如果客户对你提出性要求,你怎么应对?”“如果老板骚扰你,你怎么办?拿酒瓶砸他?”
广州某地区著名高校中文系应届毕业生小江,经系里推荐应聘本地一家国企,层层面试相当顺利。最后,她获得单独与部门负责人面谈的机会。
“有男朋友吗?”例行的一些问题过后,这位男性负责人突然这样发问。
小江没有任何思想准备,下意识答道:“有。”
“那他在广州还是外地?”
“他在办出国手续。”小江仍然如实地回答。
“你将来会不会跟他一起出去?”
“我的专业出去也派不上用场,所以没想过出去。”
“那你们不是要分手了?”
“嗯……?您考虑得比我还长远哈!”
这几个问题后,小江的面色有些难看,不过面试并没有就这样结束。
桌子对面的男性负责人继续发问:“你怎么看待未婚同居?”“你能接受一夜情吗?”
小江愕然,觉得受了很大屈辱,她激动地说:“这种个人看法属于我的隐私,跟工作有关系吗?”然后她愤然起身,拂袖而去。
事后,小江从老师那里得知自己没有得到这份工作。随后,小江有些懊悔,因为她在随后的求职过程非常不顺利。小江不敢把自己的面试遭遇告诉老师,于是上网排泄苦闷。她问大家:“有谁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吗?你们是怎样回答的?遇到今天这样的事,我心里真的很难过……”
新时代酒店总经理 王炜
我们公司也会在招聘某些岗位的时候问一些隐私问题,但是不会问得那么露骨。举例来说:面试时经常我们经常不得不触及到应试者的隐私问题,我们还经常考虑该怎么问既避免隐私问题,又达到考察的目的。比如说,我们市场部有个品牌主管生孩子了,需要找一个为期6个月的短期员工来代替,市场部总监说最近的市场活动比较多,要求我们尽量别找考虑生孩子的女性员工。
虽然明知这是个牵扯个人隐私的问题,但是面对前来应聘的年轻女性,我们不得不问:您结婚了吗?有小孩吗?后来,一个候选人的回答令老板满意:“我没有结婚,即使结婚,我也不会改变做专职工作的打算,我可以把全部精力用在工作上。”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她态度友好而且自信。其实,面试官是想要了解求职者个人情况,判断会不会影响公司的工作。
我的一个同行和我讨论这个问题时,他的看法是:有些私人问题只是想对你的个性方面有些了解。他们最近在招聘负责公关推广的培训生时,需要作风泼辣、大胆果敢的人。所以也设置了一些触及隐私问题,是为了考察应聘者的反应能力和人生观,这是他们公司考察个人综合反应的一套自己的做法。
不过,我并不是主张企业可以随意问员工隐私问题,我的建议是:对于自己要去面试的单位和岗位,最好能做好功课再去,这样成功的机会会比较大些。
金星国际培训机构员工 王森鹤
说实话,现在的面试官很多素质都很低。
前年我去雪峰大厦一家教育咨询公司面试,那个道貌岸然的面试官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有几个?哪里人?……他一边问,还一边笑,他身边的那几个同事不但没有表示反感,竟然也跟着笑。我靠,真想抽他!
上文中的小江同学还真沉得住气,真是佩服她的冷静!我的建议是:“是否接受一夜情”这种问题这么过分,拿酒瓶子砸他!那么明显的骚扰,小江还懊悔什么?就算进去不被潜规则,也要挨骚扰的,这种公司肯定是不能去,后患无穷的,拂袖而去已经便宜了他们!
如果公司因岗位需求不得不通过提问一些“隐晦”问题考察员工,完全可以事先设计一些不触及个人尊严和底限的提问。当然,这就需要面试官提高自身的素质了。
个人认为,在面试这样的正式场合,无论招聘方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考查应聘者的诚实度也好,考查应聘者的反应能力也罢,方式方法可以有很多种选择的,没有必要采用这种涉及隐私的问题,特别是向一个刚毕业的女生问那样过分的问题。
其实小江的问题真的只是冰山一角。面试中涉及的隐私问题远不止是这些,我们上网搜集一下相关隐私的新闻,有关乙肝、性取向、内衣颜色、何时生小孩……等等完全属于个人隐私的问题都被一些面试官作为考题。
许多面试官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单位可以根据考察需要问一些与隐私有关的问题。问题是,许多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并不是与工作有关的,诸如“你的内衣颜色?”之类的问题不但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还真是已经牵涉到了“有色”内容。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渐完善,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如果单位侵犯了个人的隐私,个人可以对单位的侵权行为提出起诉,这对一个单位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应试者开始抱怨用人单位侵犯了他们的隐私。例如去年有人曾对广州地区15名应届毕业生进行随机调查,结果发现,5名男生中有1名在面试时被问及有无女友的问题,10名女生中则有7名被问到“有无男朋友”等类似与个人隐私有关的问题。其中6人觉得“有点儿难堪以及不太愉快”,只有1人大方地表示不介意回答这类问题。一位被采访的暨南大学女同学愤愤不平地对说:“我的私生活与找工作有关吗?”由此看来,这个问题如果引不起用人单位的注意,可以说是后患无穷。
一位律师还引经据典地说:根据《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的确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这是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缔约过程中享有的知情权。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明确知道:知情权的范围是与缔结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求职者的个人隐私,则不属于知情权的范围。那个所谓的“部门负责人”利用招聘的机会,居然询问应聘者对“婚外性行为”的看法和态度,很明显就是超出了单位知情权的范围。这些问题不但与缔结劳动合同无关,而且触犯了求职者的个人隐私。求职者完全有权拒绝回答这些问题。
据说,摩托罗拉公司就很欣赏拒答隐私问题者。该公司在面试时也会故意问你几个难堪的问题,如结婚否?啥时要小孩?男朋友标准?你乐意性开放吗?若你以“问题为个人隐私”为由拒答,公司会持赞赏态度,他们认为这些应聘者不会因个人的眼前利益而屈服压力。有个性、有尊严,表现在工作上就会少受诱惑,坚持原则,始终以公司利益为先。
不过,有几家企业会像摩托罗拉公司那样,拒绝回答隐私问题就会被录用呢?又有多少求职者敢于一口回绝呢?一位结婚未育的女士在被问及“何时生小孩”的问题上,怕失去机会,干脆说自己属于“丁克一族”,可还是没有获得那份工作。当她得知企业最后录用了一位男士时,她随后的简历上干脆免去了婚姻状况,变成了“隐婚一族”。
看来,隐私问题还真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它不但伤害企业名誉,还把求职者也练成了撒谎高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