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活动的空间、时间和计量单位等的标准所作的规定,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假设中的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它规定了会计活动的空间范围。一方面规定了本单位的会计主体不能与其他会计主体混同,另一方面规定了本单位的会计主体不能与投资者在单位以外的经 济活动相混同。
在此应当特别注意,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以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为依据,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会计主体以是否进行独立会计核算为确定依据。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往往是一个会计主 体,如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二)持续经营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考虑停业破产、清算的因素,使之对资产能够按照历史成本计价和折旧,费用能够 定期进行分配,负债能够按期偿还,否则正常的核算就无法进行。
(三)会计分期
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为了定期确立收人、费用和利润,定期确立资产存量、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必须等距离地划分为一定期间,以便结算账目,编制会计报表和对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和分析。会计期间为年度、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其起讫的时期按公历日期。我国会计分期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假设中的会计分期为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提供了理论基础。
(四)货币计量
会计核算以货币计量可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统一地表现为货币运动,能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我国,会计核算主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