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启东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启东市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热爱民政工作;
2.了解殡葬行情,熟悉相关殡葬知识,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20-35周岁(1981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间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5.身高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录用;
6.能吃苦耐劳,敢直接接触遗体,参与夜间值班;
二、招聘岗位
殡仪礼仪3名(男性)。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2日,上午8:00 -10:00,下午12:00-16: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殡仪馆办公室(长安路8号),联系人:王瑞康、张雪春:83210064。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启东市殡仪馆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核。由本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不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单位电话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及实践操作形式,主要内容: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举止、普通话、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察,由评委专家打分。其中面试占60%、实践操作占40%,若综合分数相同,民政学校毕业生、有相关殡仪服务工作经验者、有电工证和机械修理经验者优先。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地点本单位一律提前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网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启东市殡仪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书。考生应在两周内办结劳动(聘用)等相关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相关待遇
试用期2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签合同。年薪5万元(含五险),另外年度绩效考核奖1-2万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启东市殡仪馆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513-83222969。
启东市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