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50个常用会计公式:利息计提、坏账计提、折旧计提、增值税计算、流动比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净利率、投资报酬率等。
一、计算利息的公式
(一)利率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1.5,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计息起点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存期计算规定: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4、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四)计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如用日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数如用月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1)计算过期天数的方法过期天数=(支取年-到期年)×360+支取月、日数-到期月、日数。
2)计算利息的方法:1、百元基数计息法。适用于定期整存整取、活期存单式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2、积数计息法。适用于零存整取储蓄利息的计算,也可用于计算活期存折的利息。3、利余计息法。适用于活期存折储蓄利息的计算。
(五)各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活期储蓄:1、活期储蓄存款在办理存取业务时,应逐笔在帐页上结出利息余额,俟储户清户时一次计付利息。2、活期储蓄(存折)存款每年结息一次(每年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结息时可把“元”以上利息并入本金,“元”以下角分部分转入下年利息余额内。3、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全部支取活期储蓄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4、活期储蓄的利息计算公式。活期储蓄的本金和存期经常变动,因而,活期储蓄利息的计算比较复杂。但只要掌握一定方法,所有的计算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企业一般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他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余额,(固定资产残值一般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5%预计,一般建筑类使用20年,设备类使用15年。)。公式如下: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除以12=月折旧额
三、当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应按以下公式计提:
当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当期按应收帐款项计算应计提坏帐准备金额减(或者加)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取的坏帐准备金额大于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帐准备的金额小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的坏帐准备的金额为0,应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四、增值税计算过程:
增值税就是指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当期销售销项税额-当期购货进项税额(加上期留抵税额)=本月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税负率的核算:实际实现的增值税额除以销售收入(不含税)=税负率%。销项税额的核算:用价税合计销售收入除以1.17乘以1.17。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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