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录递补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进入国家认监委面试的人员中有3人本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的原则,经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以下3名考生参加面试:
准考证号 | 姓名 | 用人司局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 |
181170320607 | 董正斌 |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 0801003001 | 法制监督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2.4 |
181137042110 | 包琳 | 认证监管部 | 0801004001 | 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8.9 |
181131061303 | 杨鹏 | 认证监管部 | 0801004001 | 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18.9 |
请上述考生按照“国家认监委2012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相关要求做好面试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月17日前完成面试确认手续。
国家认监委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