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领取通知(2016.7.13)
各相关考生:
2015年度《经济》证书已到。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限2016年7月5日前已经交表的考生)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需出具本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方可代领。
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