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樊城区行政审批局经过对2016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宋国婷等14人具备初中教师资格,黄璟等30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方文旭等22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将本次认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7日。举报电话:3155630。
樊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6年7月11日
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66人)详情请参考:http://www.fcqjyj.cn/open.asp?id=9585&sid=59
一、 初中教师资格(14人)
宋国婷、陈瑞雪、候伶俐、吴蓓、李元靖、胡雨点、冯丹丹、逯艳波、曾津梅、李亚楠、潘雯婷、刘素娟、姜燕、张弛
二、 小学教师资格(30人)
黄璟、刘玉、李晓亚、曾晓玲、孙玥星、毛开垠、张亮、张慧、钟莹、尚爱梅、刘俊丽、胡安妮、徐晓莉、张志阁、王彬彬、郭雯静、贺庆、马聪颖、刘琦、周亚楠、王娜、贾子晨、刘彬、赛金苑、邹杨静、李琳珺、刘昱婷、陈帅、梁小童、刘煜
三、 幼儿园教师资格(22人)
方文旭、朱文倩、彭庭丽、韩珍珍、詹梦云、陈铖、尹甜恬、唐小芳、刘智君、魏相俊、李慧、陈润、文海勤、王燕、丁晓悦、郑雪妮、路远程、严俊、梁云、张玲、高莉冰、祁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