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路面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者涉密事项工作。
二、招聘计划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男性20名,女性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志愿从事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无色盲、无明显瘢痕,裸视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5cm;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8:30—11:00,
14:30--17:30时。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11房间(海州区郁州南路90号)。咨询电话:85296611。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同时携带2寸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