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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铜教发〔2016〕99号)和《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教通〔2016〕38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玉屏侗族自治县普通高中新生招生划线通知如下。
一、玉屏民族中学与大龙中学实行同线招生。
二、我县普通高中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0分。
三、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不得招收划定最低录取分数以下的学生及单报中职、五年制大专的学生。
四、凡是违反规定录取的学生,县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