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工作时间安排,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进行征求志愿,填报时间:7月11日8时开始,7月11日18时截止。7月11日8时前,征求志愿计划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仍实行网上填报。请有向参加本批次征求志愿填报的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照规定时间上网参加征求志愿填报。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最多可填报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特别提醒:根据省招委会、教育厅规定,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部分院校(专业)可实行降分录取。具体如下:
1.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和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专业,经批准,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和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专业,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请高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后(包含20分)且有意愿参加降分录取的线下考生不要放弃机会,积极参加征求志愿填报,有可能被录取。
详细降分政策规定,请参阅《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