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公开考调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面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调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16年澜沧县县属部分学校公开考调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此公告。
一、面试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对象
(一)面试时间:
1.教研室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7月13日。
2.县小、民小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
3.一中、民中、民三中岗位面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
(二)面试地点
1.教研室岗位面试地点:教师进修学校
2.县小、民小岗位面试地点:县小
3.一中、民中、民三中岗位面试地点:民三中
(三)面试对象
根据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本方案附件)。面试满分为100分(除教研室岗位满分为60分外),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三、面试组织
(一)面试试题: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面试当天在课堂教学范围内抽取。
(二)面试顺序抽签安排
1、县小、民小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于7月15日06:30分在县小大会议室,分科目抽取面试顺序、进行面试的班级。
2、一中、民中、民三中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于7月16日06:30分在民三中阶梯教室,分科目抽取面试顺序、进行面试的班级。
四、面试相关要求
(一)面试岗位
1.县第一中学:语文教师、英语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岗位代码:0901001、0901002、0901003、0901004)
2.县民族中学:化学教师(岗位代码:0902001)
3.县第三民族中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思想品德教师(岗位代码:0903001、0903002、0903003、0903004)
4.县小:语文教师、数学教师、美术教师(岗位代码:0904001、0904002、0904003)
5.县民族小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岗位代码:0905001、0905002)
6.县教研室:中学化学教研员(岗位代码:0906003)
(二)面试组织管理:
1.教研员岗位采取评课、教学研究活动设计、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评课:观看一节40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考生当场填写《听课记录表》进行评课,时间安排30分钟。评课占20%权重比例。教学研究活动设计:考生根据命题,设计一份教研活动方案。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聘用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时间安排90分钟。教学研究活动设计占30%权重比例。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根据命题,考生处理电子表格、制作课件,时间安排60分钟。信息技术能力测试占10%权重比例。
2.其他岗位采取课堂教学方式进行。每节课40分钟;每科讲课前1小时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及讲课课题。课堂教学范围为现行中小学教材(初中范围为七、八年级,化学范围为九年级;小学范围为四、五年级)。
(三)面试评委:分学科成立中小学评委小组,每个评委组7人。评委评分时应做到客观、公正、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评委成员与面试考生或面试考生与评委成员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申请提出回避。如未主动提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整个面试过程由人社局全程指导。
(五)面试监督人员:面试过程由人大、政协全程监督。
(六)面试场所设置。
1、面试考点设立考点办公室、考点抽签室、考生候考室、考生备课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考场内设置评委席、计时核分席、考生席。
3、每个面试考场人员安排为评委7人、计时核分2人。
(七)面试程序
1、教研员岗位:
7月13日上午07:5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到考点集中,07:55抽取考试课题,08:00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进行评课(内容:观看一节40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考生当场填写《听课记录表》进行评课。)未按规定时间(7月13日上午07:5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8:50进行教学研究活动设计:考生根据命题,书面设计一份教研活动方案。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聘用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时间安排90分钟。10:30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根据命题在电脑上完成,考生处理电子表格、制作课件,时间安排60分钟。
2、小学岗位:
(1)7月15日上午06:3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到考点抽签室门口集中,待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后进入考点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面试班级和课题。(未按规定时间7月15日上午06:3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2)7月15日上午07:00,引导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将考生依次带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其他人员在候课室等待。
(3)7月15日上午07:20,评委到达抽签室进行抽签。抽签结束后,评委、计时核分员、监督员直接到抽到的考场集中准备面试。
(4)7月15日上午07:50,组织考生和评委进行回避程序。
(5)7月15日上午08:00,面试正式开始。
3、中学岗位:
(1)7月16日上午06:3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到考点抽签室门口集中,待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后进入考点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面试班级和课题。(未按规定时间7月16日上午06:3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2)7月16日上午07:00,引导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将考生依次带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其他人员在候课室等待。
(3)7月16日上午07:30,评委到达抽签室进行抽签。抽签结束后,评委、计时核分员、监督员直接到抽到的考场集中准备面试。
(4)7月16日上午07:50,组织考生和评委进行回避程序。
(5)7月16日上午08:00,面试正式开始。
五、面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按科目课堂教学时间顺序提前1小时抽课题,备课1小时写出教案,进行40分钟课堂教学。
(二)考生自行准备教材及教学用书。
(三)若因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而增加人员,将按实际情况顺延时间,具体时间表以当天发布为准(在民三中或县小考点办粘贴)。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备课时可使用多媒体,上课时只能带课本、当场写成的教案和当场制作课件的U盘(存储器)。电脑及U盘(存储器)由教育局提供,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若考生违反规定自行携带U盘(存储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备课室、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将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考调或选调。
六、面试成绩计算及公示
(一)评委须严格按照考调学校制作的《课堂教学评价表》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计算平均分。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除教研室岗位满分为60分外)。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教研室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45分),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试成绩当日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公布折算后的总成绩。
(1)教研室面试成绩总分60分=评课占面试成绩20%+教学研究活动设计占面试成绩30%+信息技术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10%。
(2)其他科目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课堂教学占面试成绩100%。
七、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
(一)相关规定
考生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面试工作、查询有关事项,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考生通讯工具故障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临时缺考或未按面试时间要求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二)工作纪律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及与面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在考点办,不得带进考场。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七十条所列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3.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不得擅自离开,进出候考室、面试室和上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4.考生在候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询问面试内容,不得随意走动。
5.面试相关程序完成的考生应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6.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相关机关追究责任。
7.严格按照人事考试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安全有序。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面试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全程监督,县人社局全程指导。
8.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考调单位 | 考点 | 备注 |
7月13日 07:30-面试结束 | 教研室 | 教师进修学校 | 具体面试时间以抽签结果为准 |
7月15日 06:30-面试结束 | 县小民小 | 县小教学楼 | |
7月16日 06:30-面试结束 | 一中 民中 民三中 | 民三中教学楼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