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经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月4日至7月8日。
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审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邮编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80003、024-86580007
辽宁省地震局2016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cea.gov.cn/publish/dizhenj/465/534/535/2016070611581937686796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