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亳州学院附属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遴选中学教师66名、小学教师54名,详见《岗位表》。
二、遴选范围:市内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须有连续3年在编在岗教学工作经验(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3。年度考核近2年来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5日之后出生)。 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政府津贴获得者、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优质课大赛获奖者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且免笔试。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报名地点:亳州电大综合楼一楼(亳州市药都路1621号)。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亳州学院附属学校2016年遴选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符合免笔试的人员报考的相应扣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数),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亳州学院附属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四)领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21日在亳州人事考试网公布,7月21日至22日在亳州市电大综合楼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7月日23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使用及要求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使用。
面试人选、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岗位遴选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学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满分100分。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遴选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职称高低确定、职称也相同的以获奖高低及多少确定)。
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省教育厅教人〔2001〕35 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亳州学院附属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调动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务及政策咨询: 0558-5995039、0558-5995036、 0558-5132016。
监督举报:0558-5573595
亳州学院附属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