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一名考生被录取到甲校后未去报到,直接到乙校借读,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普通高中学生同城借读属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根据省教育厅中招文件和《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已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也就是说,被录取后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私自到其他学校借读的学生将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且不能以借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接收借读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及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