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如东县环境保护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环保事业;
3.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工作协调能力和归纳分析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体貌端正,身体健康,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资格及人数
序号 | 岗位 | 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1 | 环境监察辅助岗位1 | 男性,专业为: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类、材料工程类、安全生产类 | 7 |
2 | 环境监察辅助岗位2 | 男性,专业为:建筑工程类、城建规划类、水利工程类、农业类、畜牧养殖类、计算机类 | 3 |
3 | 环境监察辅助岗位3 | 专业为:法律类、中文文秘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 2 |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九楼920会议室。
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dhrss.gov.cn)下载《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除《报名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3. 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2 日:上午:9:00—11:30,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912室)。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 笔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rdhrss.gov.cn) 公告。
(三)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 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 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2.体检。体检由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考察。由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3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后不再递补。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12342(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513-84163008(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七、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rdhrss.gov.cn) 。
政策咨询电话: 0513-84162701(如东县环境保护局)
如东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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