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面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精神,现将面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填报高考提前录取批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的考生,具有利辛县户籍,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在利辛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面试的内容、形式和成绩评定
1、内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
2、形式:采用现场抽题,回答提问的形式进行;
3、成绩评定:面试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20分钟准备时间,现场回答。面试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和面试表现,评定考生成绩。考官评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生最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流程
2016年7月2日上午8:30前,考生持2016年高考成绩单、利辛县户籍簿(身份证)、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到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7日内在利辛教育网、利辛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于2016年7月2日上午8:30前持2016年高考成绩单、利辛县户籍簿(身份证)、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到到考点报到,超过9:00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利辛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