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6]12号)要求,请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于2016年7月1日(下午:14:30—16:00),7月2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5:30)持本人准考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退出现役证》)到我校教务处(老图书馆2楼20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过时将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
贵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