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16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祁门县户籍且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三)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四)截至招考当年8月31日,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二、面试时间:2016年7月4日。
三、面试地点:祁门县第二中学。
四、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我介绍、文章朗诵、评委问答等环节进行。
五、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将来从事教师的语言表达、基本素养和职业认同感,主要包括:
1、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2、具备正常的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六、面试程序:
1、各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候考室集中;
2、核验考生高考成绩单、报考提前批次录取志愿确认单和本县户籍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证件;
3、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填写面试登记表,核对填写信息;
4、8:30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号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场。
七、面试结果
本次面试满分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7693(祁门县纪检委),0559-4507491(祁门县教育局纪委)。
八、面试考官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面试考官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库及其他优秀小学教师中随机抽取。
九、考生须知
1、考生需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并遵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面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着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不得在侯考室及其他与面试有关场合大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不得干扰考场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工作,不得做其他与面试无关的动作。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场,不得与其他未参加面试考生接触,否则双方均按违纪处理。
祁门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9日
温馨提示: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本县户籍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高考成绩单及报考提前批次录取志愿确认单方可参加面试。
2、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需准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